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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菌超净工作台URS需求标准
发布时间:2012-06-18 10:29:02   浏览:11935

无菌超净工作台URS需求标准

1. 简介

1.1 项目介绍

·  本公司于2000年12月成立,2003年底建成。由意大利设计公司STERIL S.P.A规划设计。洁净厂房、空气净化系统、制水系统、主要生产设备均由KLCFILTER公司施工、安装和调试,洁净室建材、各系统设备和主要生产设备全部从欧洲著名厂商进口。

· 本公司仅有一个产品“注射用重组改构人肿瘤坏死因子rhTNF—NC”(商品名:天恩福)。2002年4月获发明专利证书。2003年12月获SFDA颁发的国家生物制品Ⅰ类新药证书。主要用于治疗恶性淋巴瘤、肺癌、恶性黑色素瘤、恶性胸腹水。本冻干制剂属非最终灭菌药品。

· 本次质量部GMP改造的主要内容是更换和添置部分GMP规定的设备

   本项目是上述GMP改造的一部分,即更换4台超净工作台

1.2 文件的范围和目的

· 本文描述了新购4台超净工作台的URS,用于更换原有的已损坏的超净台,使之符合2010年版GMP的要求。

· 本文各个标题后用括号注明的GMP条款是设计、加工、安装时应遵守的GMP要求。

1.3 术语

URS   User Requirement Specification        用户需求标准

HMI   Human Machine Interface             人机界面(操作面板)

(Operational Panel)

FDS    Functional Design Specification        功能设计规范

GMP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s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

FS     Functional Specification              功能标准

DS     Design Specification                 设计标准

DQ     Design Qualification                 设计确认

IQ      Installation Qualification             安装确认

OQ     Operational Qualification             运行确认

PQ     Performance Qualification            性能确认

FAT    Factory Acceptance Test              工厂验收测试

SAT    Site Acceptance Test                 现场验收测试

PLC    Programmable Logic Controller        可编程逻辑控制器

P&ID  Piping and Instrumentation Diagram     管道和仪表流程图

GMP附录1                               GMP附录1无菌药品

GMP附录3                               GMP附录3生物制品

EHS   Environment Health Safely            环境、健康、安全

 

2. 总述

2.1 供货范围

本URS供货范围为4台超净工作台,详见下表:

设备编号

名称

型号

基本功能

使用部门

用途

 

单人垂直   超净台

A-1300

便于无菌操作

质量部

无菌操作的实验必须在超净工作台环境下进行

 

2.2 超净工作台的工艺过程

    他是一种提供局部高洁净度工作环境通用性较强的空气净化设备,他的使用对改善工艺条件,提高产品质量和增大成品率均有良好效果。

2.3 主要特点

A.表面静电喷涂,准闭合式整体不锈钢台面,可有效防止外部气流透入,及操作异味对人体的刺激。

B.采用可调风量风机系统,轻触型开关及双速调节电压大小,保证工作区风速处于理想状态。

C.轻触型开关调节风量,保证工作区风速在要求的范围内。

3. 工艺用户需求

3.1 工作环境

4台超净工作台为洁净区,温度18—26℃,相对湿度45—65% 。

4. 机械和电器用户需求

4.1 洁净度

    对于粒径≥0.5um的尘埃≤3.5颗/升(100级)

4.2 菌落数

对于粒径≤0.5个/皿·时(直径为90mm的培养皿)

4.3 平均风速

    0.32~048m/s

4.4 噪音

    ≤65dB

4.5 电源

220V 50Hz

4.6 外形尺寸

    宽*深*高:980mm*700mm*1630mm

4.7 其他说明

工作台出风口散流板安装照明日光灯和紫外线杀菌灯。净化工作区操作面板采用透明有机玻璃制作。底部有万向脚轮,移动方便,到位后轮子可随时定位。

5. 自动控制用户需求(GMP第七十一条,附录1第七十条)

5.1 综述

超净工作台的供应商要提供设备自动控制过程的工艺描述和功能标准及操作的详细说明,自动控制需要符合EUGMP和GAMP4的要求。

5.2 安全

5.2.1自动控制系统由有生产资质的供应商提供,并有检测报告或产品合格证等证明文件,经检测合格方可安装。

5.2.2自动控制系统应符合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安 全,可靠,并设有分级管理的安全密码。如经理级密码可调整技术参数;操作级密码不能调整参数,只能按已设定参数和流程操作等。

5.3接口(GMP第七十一条,附录1第六十四条)

5.3.1 所有接口均不影响检测全过程

5.3.2 超净工作台所有接口均设有表示用途的标识或标牌。

5.3.3 标准电脑接口,可连接打印机和电脑。

5.4技术系统要求(GMP第七十一、七十五、七十九、九十、九十一、九十二、九十三、九十四、九十五条,附录1第九、六十一、六十三、六十四、七十、七十二条)

5.4.1 应配备有适当量程和精度的量具、仪器和仪表。

5.4.2  PLC性能可靠,反应灵敏,操作方便且经过校验,良好人机界面,中文或英文显示。

5.4.3 自动控制系统维修保养方便,零配件易得。

5.4.4 培养箱配备的量具、仪器和仪表均应经过校准和检验,并提供相关记录。校准的量程范围应涵盖实际生产和检验的使用范围,所得数据准确、可靠。

5.4.5 上述校验者应具有合格校验资质,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校准记录应当标明所有计量标准器具的名称、编号、校准有效期和计量合格证明编号,确保记录的可追溯性。

5.4.6 所有已校验的量具、仪器和仪表应贴有校验标识,并标明校验有效期。不得使用未经校准、超过校准有效期或失准的量具、仪器和仪表。

5.4.7 应提供PLC验证方法的书面文件和记录表。

5.4.8  打印机可以打印超净工作台操作时全过程

 

6.项目实施用户要求

6.1进度表

项目

招投标

签合同

DQ

制造

FAT

运输

安装

SAT

IQ/OQ

PQ

 

时间

 

3周

1周

1周

12周

1周

1周

1周

1周

1周

1周

 

6.2法律和法规要求

6.2.1 2010版中国GMP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是本项目必须遵守的法规,无论本URS是否提及。若本URS有违背时,应按GMP执行。

6.2.2 本超净台的设计、制造、安装、测试和验收,若GMP未规定的(如电气等),则按现行的国家和行业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有国家标准的采用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采用行业标准;行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采用较高标准。无国内标准的参考国外先进现行标准。

6.3洗清消毒要求(GMP第七十一、七十二、七十四、八十四条)

6.3.1 需拆卸后清洁消毒的部件应拆装方便,重新安装后应不影响原使用功能和密封性,并有拆装操作的标准操作程序,清洁方法应具体、完整,使操作者能以可重现的、有效的方式对设备进行清洁。

6.4 维修保养(GMP第七十一条)

6.4.1 易损件应有随机配件。易损件应尽量采用标准件,易得,且便于更换。

6.4.2 使用说明书中应明确规定润油剂的名称、型号、加注频次、加注量、加注方法和注意事项。

6.4.3 各零部件和电气应维修方便,有维修空间。

6.4.4 使用说明书中应说明故障报警时的诊断、维修方法,并有维修标准操作程序(含预防维修)。

6.4.5 应有控制系统恢复启动备份软件盘。

7. 环境、健康、安全

7.1 本超净工作台应符合国家相关机器设备安全设计规范

7.2 本超净工作台应符合国家相关机器设备节能和环境控制规范,如节能高效、降噪音等。

7.3 不采用对人体健康有害的材料和加工方法。

8. 供货、服务要求(GMP第七十、七十三、八十二、八十三条,附录1第四十、六十一、六十三、六十五、七十、七十二条)

8.1 发展

   本超净工作台用于检测,需要符合CGMP或其他机构(如美国FDA、中国SFDA)等的授权或批准,并且符合他们的规定。

   因此合格的文件需要从项目开始时就开始准备(如材质证明等),供应商需要为这个项目进行一个周密的质量计划。

8.2 测试与验证(GMP第138、139、140、141、142、143、144、145、146、147、148、149条)

   本超净工作台的供应商应进行设备进入使用阶段前的设备验证工作,这是达到设备预期要求的有效手段,这不仅是阶段交付验收,还是贯穿在整个DQ—FAT—SAT—IQ—OQ—PQ验证过程中的符合性确认工作,对每一个环节都应有执行人、复核人确认,并要求每一项符合预定的标准,若出现不符合项,需要执行《偏差处理程序》。

8.2.1 DQ,FAT,SAT

8.2.1.1 DQ

   DQ应符合URS/FDS/图纸/GMP法规要求,确保FDS的设计要求满足URS和法规的要求,对FDS和URS不符合项,应与需求方协商确认。

8.2.1.2 FAT

   供应商在设备出厂前应对设备进行整体测试,对制造文件详细检查,如材料、焊接、压力容器证书等。对于在IQ/OQ中无法检查的项目,应安排在FAT中进行,如自动控制功能的模拟和挑战实验等。

8.2.1.3 SAT

   供应商在现场组装设备完成后应进行整体测试,确保系统能按设计要求正常运转,并对需方员工进行培训,同时准备SOP,为IQ作准备。

8.2.2 IQ/OQ/PQ

8.2.2.1 IQ

   供应商应提供IQ文件和记录表,协助需方进行检查确认,如仪表与管道的检查、设备主要特性及安全特性的检查等。

8.2.2.2 OQ

   供应商提供OQ文件和记录表,协助需方进行仪表的校准(控制用仪表和记录用仪表)、安全检查、报警测试、单项功能测试、整体性测试、故障诊断程序、维修自测程序、程序运行等。

8.2.2.3 PQ

   供应商应提供PQ文件和记录表,指导需方的PQ。

8.3 交货

8.3.1 设备的运输

8.3.1.1 应提前二周通知需方设备运输预计到达时间,以便需方提前做好接货准备工作。

8.3.1.2 设备运输前供应商应妥善包装,如设备主体和零部件应先用塑料薄膜包裹,并固定在底座上,重要部位用塑料泡沫等材料保护、垫实,木箱,防水外包装,外包装上有明显标识,标明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发货人、收货人、毛重、起吊位置、开箱位置等。

8.3.1.3 随车送货单

   应包括的内容:发货日期、发货人、货物名称、型号、数量、外包装形式、毛重、收货人等。

8.3.1.4 运输方式

   门对门货运汽车防雨运输,即货运汽车直接送达需方厂区内。

8.3.2 安装

8.3.2.1 供应商负责在货到后一周内派专业技术人员到需方工厂安装,并承担差旅费和食宿费。

8.3.2.2. 安装所需专用工具和检测仪器、仪表由供应商负责解决。

8.3.3  文件(GMP第150、151、154、155、156、157、158、159、160、161、163条)

   供应商应尽量提供原版文件,无法提供原版文件时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应提供(但不限于)下列文件一式二份: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

  (3) 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许可证

  (4) 美国ASME认证的CE认证证书

  (5) 国际DNV组织颁发的ISO9000和13485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6) 质量保证计划

  (7) 设备说明和工艺流程说明

  (8) 设备相关图纸(安装图、结构图、电气图、电器原理图等)

  (9) 设备部件清单及参数

  (10)电气和电器部件的技术文件

  (11)清洁和钝化流程和报告

  (12)接触流程部件的材质报告

  (13)表面处理证书

  (14)硬件规格和系统结构

  (15)触摸屏程序

  (16)FAT方案及报告

  (17)SAT方案及报告

  (18)IQ文件

  (19)OQ文件

  (20)PQ文件

  (21)用户手册

  (22)维护手册

  (23)备件清单

  (24)产品质量保证书

  (25)产品质检合格证书

8.3.4 培训(GMP第26、27、28条)

   供应商负责在SAT、IQ和OQ过程中对需方员工进行理论和操作及维护培训,并对维修人员进行设备预防性维修和故障诊断及维修的培训。

8.4 可交货的报价单

   供应商的报价单至少要包含如下信息:

  ①超净工作台工艺流程图/安装操作图

②设备部件的规格

③标有设备部件位置和主要尺寸的布局图

④材料的标准和处理的标准(制造者的标准)

⑤主要部件的尺寸和重量

⑥交货时间

⑦现场安装调试的时间

⑧做IQ、OQ验证的时间

⑨操作培训的时间

⑩电源和其它配套公用设施参数

8.5 售后服务

  设备保修期至少一年。终身维修服务,维修反应时间24小时内。

9. 附件

 

原文来源:http://www.fenglin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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